一般来说,债务追偿的法定时效期限被设定为三年。
在这规定的时间当中,债权人有权力依据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提出要求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债务人则有权利引用时效抗辩来拒绝偿还债务。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之下,例如当债权人向债务人作出明确的履行请求、债务人表明同意履行债务、债权人开启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等,将会致使法定时效中断,从该中断的节点及相关程序结束的时候起,法定时效期间会被重新计算。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